关于协会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法律接待日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了进一步拓展协会的服务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在业务经营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业务纠纷的分析和调解,有效维护会员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会决定自2008年5月26日起,选定每周一上午9:00--12:00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法律接待日,届时协会将选派三名熟悉货代业务的友好仲裁员兼海事法院调解员在协会秘书处,为企业免费提供相关业务、法律、国际惯例等问题的咨询服务和解决业务纠纷。
企业如有需要,可提前致电协会进行预约登记,协会将根据企业的预约安排接待时间并通知企业。
接待日预约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23398336
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008年5月15日